返回顶部
长江三峡情 中华一家亲——乌兰察布市民委签订10 省(区)18 市(州、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0-31 17:28 作者: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全面合作推进实施“三项计划”等重点工作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乌兰察布市民委与呼和浩特市、百色市、兰州市、宜昌市等10)共18州、盟)民委签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战略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要求10 省(区)18 市(州、盟)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协作关系全面完整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组织民族工作干部、民族地区干部互观互学强化理论武装、政治引领、经验交流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交流合作;探索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交流合作;加强两地民族事务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抓好国家民委党组“六个深刻理解”“五个着力”要求的落地落实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推动产业互补、信息互通,促进各民族共同富裕;推动统战、教育、民族、文旅、共青团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联合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促进各族青少年了解中华民族、领悟中华文化、将爱我中华的种子根植在心灵深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打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良好环境。

签署协议旨在通过广泛合作、互观互学、交流互鉴、资源共享、活动共办、信息互通、互学互鉴,10 省(区)18 市(州、盟)共同打造“党建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示范、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示范、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的示范、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示范、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示范,共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推动民族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