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对《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促进大数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优惠政策(修订版)的通知》(乌政办发〔2023〕35号)予以废止。
2025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索引号: | 11152600MB1682322F/2025-0006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文机关: |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9-27 |
| 文号: | 乌政办字〔2025〕31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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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对《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促进大数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优惠政策(修订版)的通知》(乌政办发〔2023〕35号)予以废止。
2025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